一、办理遗失声明所需材料:
1. 营业执照、证件、票据等遗失证明(单位遗失需加盖公章);
2. 登报内容确认稿(声明事项、作废内容需准确无误);
3. 经办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。
二、办理通知公告所需材料:
1. 减资、注销、清算等公告需提供相关决议或备案文件;
2. 公告内容须符合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;
3. 债权申报期限等关键信息务必准确填写。
三、登报注意事项:
1. 登报内容信息提供当日下午17:00后不可撤销,请务必核对准确后确认;
2. 遗失声明作废信息建议在见报当日留存报纸原件备查;
3. 如需加急办理请提前联系我们,最快次日见报;
4. 费用按报纸版面与字数计收,具体以报价为准,开具正规票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