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鞠朝龙(身份证号码:370729197302211919):由于你自2023年12月起至今一直未来单位上班,属于无故旷工,现已停发工资。如果不能来单位正常上班,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来单位书面说明情况。现请你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前来单位上班,逾期视为你已与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,一切后果自负。
特此公告
日照莲山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8月2日
日照日报刊登20240805报纸上。